2018江苏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公告【招15人】
六、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考试成绩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中国启东政府网(www.qidong.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待遇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启东政府网(www.qidong.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委托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新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4、聘用人员待遇遵照开发区总公司统一标准实施,由单位帮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里代扣代缴。建设局业主代表、财政局专业财务人员、安监专职人员可根据其职称,享受特聘技术岗位津贴。
5、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八、纪律与监督
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启东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
电话:0513-83314909。
九、其他
本简章由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党群局(聘管办)
原标题: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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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