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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土右旗公安局招聘105名公安辅警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全旗社会治安工作需求,经土右旗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合同制辅警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录的辅警工作岗位为土右旗公安机关辅助岗位,主要从事公安局机关各队、室、基层派出所文秘工作,并在正式民警带领下从事治安巡逻、流动人口管理、盘查、设卡、堵截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等非执法岗位工作。

  二、招录人数

  本次招录辅警105人,其中包括女性10人,1997—2001年毕业未就业中专生10人。分别实行单独划线,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剩余名额归入招录总名额。

  三、招录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心理素质好。

  (二)男性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身高1.68米以上;女性2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身高1.58米以上。

  (三)1997—2001年毕业未就业中专生、符合最后一批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和现在土右旗公安局巡警大队的辅警队员、110指挥中心的接警人员、办公室打字员报考,学历、户籍、年龄不受限制。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范围。凡符合招录条件的土右旗籍常住人口(含本地考入外地上学的大学毕业生户口还未回迁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带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1997—2001年毕业的中专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

  3.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8月8日—8月11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报名地点:萨拉齐镇政府后院西二楼会议厅。2014年内蒙古土右旗公安局招聘辅警课程辅导详情点击:http://www.eoffcn.com/bkzt/2014fxj-bs/

  4.资格审查。公安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比例低于1:3,录用人数递减。

  5.领取准考证时间: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于2014年8月14日下午2:30—6:00到萨拉齐镇政府后院西二楼会议厅领取准考证。

  (二)加分条件(加分10分封顶,分值计入笔试成绩)。

  1.属我区四个主体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的加2.5分。

  2.公安警察院校及其他法律专业的加1分,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的加2分,复转军人受过嘉奖的加1分,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加2分,有C本以上汽车驾照的加1分。

  3.受过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的加2分。

  4.现有巡防队员与110接警人员除享有以上加分项目外还享有:(1)在旗公安局工作满一年加1分;(2)受到旗公安局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分。

  5.符合最后一批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2012年退伍)加2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2.面试。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体检、政审

  进入拟录用人选的考生,都应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负责。对拟录用人选的政审,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现实表现、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政历。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来信、来函或电话形式实名制反映问题,凡匿名反映问题的不予以受理。对公示期间被反映弄虚作假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录用及待遇

  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招录到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人员,工资由旗财政负担,基础工资每月1500元(含各项保险个人部分),工龄每满1年月工资增加100元,不超过2800元。此外,绩效工资每月按300元核发。

  七、上岗前的培训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上岗前应由公安机关的政工、法制部门负责进行培训,政工部门负责培训公安机关辅警人员工作纪律、遵纪守法、保守机密等方面的内容;法制部门负责培训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及机关法律法规内容。培训结束将进行考试。

  八、聘用管理

  (一)对招录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对培训考试合格的聘用人员上岗试用2个月,对试用合格人员,由旗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三)被招录的辅警人员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被招录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聘用期间转至聘用单位,参加公安机关党、团组织生活。

  (四)被招录人员聘用期间因违纪或不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由旗公安局予以解聘。

  本公告在敕勒川报、土右电台、土右电视台、敕勒川新闻网和土右旗政府网同时发布。

  咨询电话:

  土右旗公安局 黄春林 6946930

  土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赵斌 8882286

  土右旗公安局辅警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5日

  关注更多内容: 招警考试技巧 招警考试题库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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