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庆工商大学招聘公告【招22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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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重庆工商大学招聘公告【招222人】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高校师资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简介

重庆工商大学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大学。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庆市政府管理为主,被国家确定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计划”重点支持高校。

设有19个教学学院、76个本科专业,其中有4个特色专业、20个市级特色专业、5个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1个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三峡库区百万移民安稳致富国家战略人才培养项目;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MBA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市级学科,应用经济学等10个市级重点一级学科。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300人,有教职工2,002人,其中专任教师1,32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4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070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26人,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多人。

占地面积2,733.4亩,建筑面积96.03万平方米,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和“文明单位”;现有固定资产总值40.36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8亿元;图书馆藏书272.67万册,中外文期刊1,300种。拥有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管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环境与资源化学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实验教学平台。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部级奖项2,400余项。获得了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重庆市“大学生实践教育示范建设高校”等荣誉。

有国家智能制造服务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35个。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130余项,国家专利44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近160项。研制的TY-II透平油专用滤油机系列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西部论坛》入选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重庆市政府按照“政产学研用”合作办学模式,批准在成立了重庆金融学院。与25个国家(地区)的74个知名高校(机构)建立了广泛深入的友好合作关系。

当前,正值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全校师生正努力进取,传承和弘扬“含弘自强、经邦济民”的工商精神,内涵发展,争创,为努力建设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全国知名高水平多科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2名,详见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具体信息请查阅重庆工商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6)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8)现役军人;(9)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10)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11)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毕业时间须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敏而好学、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并坚持相应的回避制度;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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