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乌鲁木齐市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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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乌鲁木齐市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人】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办法(试行)》(乌党组字[2012]62号)等有关规定,2018年乌鲁木齐市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

一、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乌鲁木齐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在乌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3.乌鲁木齐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4.驻乌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和子女;

5.在乌鲁木齐市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8年1月17日):?

1.录(聘)用未满3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2015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7.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7日至2000年1月17日期间出生);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身体条件。专业条件按照《2018年乌鲁木齐市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4.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5.符合招聘单位政审有关规定(详见《报考说明》)。

(三)其他要求

1.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资格审查时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个人档案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证明原件。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8年乌鲁木齐市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2018年乌鲁木齐市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lmq.xjrs.gov.cn/)和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www.wlmqrsks.com)公布。

(二)报名

报名登录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查阅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用40元/人的标准在网上报名时缴纳。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机构)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3.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4.在乌鲁木齐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人员,不予加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标准加分1次。笔试满分为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笔试成绩根据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招聘4人岗位,按照1:2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填写《2018年乌鲁木齐市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按照《简章》和《岗位表》要求,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

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准考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其中:

1.乌鲁木齐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的相关证明等材料(高考前本人户籍在乌的证明和高中毕业证<或高中学籍证明>);

2.乌鲁木齐户籍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在乌配偶户口簿等材料;

3.驻乌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或配偶)须提供现役军人所在旅(团)级以上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和子女关系证明(或结婚证)等材料;

4.“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团市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5.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市委基层办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6.“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和服务证书;

7.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个人档案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证明;

9.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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