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吴桥县杂技团团长选聘公告【招1人】
四、考试
本次选聘只进行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旅游发展局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参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成绩并列超出选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工作经验长者、获奖证书多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人社局、旅游发展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拟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在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县旅游发展局负责组织。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县旅游发展局组织实施,组织部、人社局、纪委配合,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旅游发展局、县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审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在吴桥县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聘;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事项
(一)本次选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原标题:吴桥县公开选聘县杂技团团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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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