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夏农林科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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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宁夏农林科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以及《宁夏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的相关规定,宁夏农林科学院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面试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的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为切实做好面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原则

  面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人选比例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3:1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自行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依据测试结果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方式内容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四、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定于2018年1月11日,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创新中心大楼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上公告。

  (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定于1月13日下午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创新中心大楼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公告。

  (三)面试。定于2018年1月中旬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创新中心大楼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公告。

  五、规则、程序及纪律

  (一)资格复审

  1、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并在院机关纪委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网络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必须参加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3、凡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专业能力测试只作为遴选进入面试人员的一个程序,依据测试结果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三)面试规则

  1、面试考场设评委席、考生席、监督席、计分席、联络席。正面悬挂“宁夏农林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场”标识。

  2、面试评委共7人,其中专业评委不少于5人。我院2名,其中1名担任主评委,从自治区评委(专家)库中抽取5名,抽取困难的可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协助抽取。

  3、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评委分数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场面试,面试前面试人员集中到候考室,抽签决定个人面试顺序。

  2、工作人员引导全体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场,主评委向考生介绍评委并宣读《面试规则》。监督席宣读《考场纪律》和《计分规则》,询问考生有无回避要求。考生退出面试考场,返回候考室。

  3、主评委宣布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依序引导面试人员进入考场,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含准备时间)。面试完毕,工作人员引导面试人 员进入候分室,第二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宣布第一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并向考生发放考试成绩单(依次类推)。公布面试成绩后引导退场,退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4、面试成绩评定。每位评委根据面试人员答题情况独立评分。

  5、公布成绩。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分数。

  (五)面试纪律

  1、进入考场的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遵守考试纪律。

  2、考生、考务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后,在整个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评委允许不准离开考场,经同意临时离开者,在工作人员的陪同 下在考生进出的时间外交替进行。

  3、进入考场人员不得大声喧哗。

  4、进入候考室及考场的人员一律关闭手机并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5、违反面试相关程序规定的考生,依情节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面试监督及回避制度

  1、自治区纪委驻农牧厅纪检组、机关纪委对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凡参与面试的评委及工作人员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六、录取

  (一)体检与考察

  1、推荐体检、考察人选。按照与实际录用名额1:1比例,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告。

  2、体检。由院人事处统一组织,确定人选到指定的自治区、市级具备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身体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3、考察。由院人事处、纪检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对考核对象档案中记载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与岗位适应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放弃考察或因个人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解除处分或超过处除外),按有关规定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二)确认与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选,经宁夏农林科学院有关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后无异议者,由宁夏农林科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在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新招录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七、组织领导

  宁夏农林科学院成立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月祥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院人事处等相关处室、研究所(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重要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或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其他

  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将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上及时通知。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951-6886703

  举报电话:0951-6886701 6886750

  原标题:宁夏农林科学院2017年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面试及录用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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