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巴南区考核招聘紧缺硕博人才公告【招4人】
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高素质紧缺硕博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硕博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硕博人才4名,详见附件《巴南区2018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硕博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月18日);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一天(2018年1月18日)取得《岗位一览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并具有相关专业业绩,详见《岗位一览表》;
7.自愿在本区服务5年及以上,且在招聘单位服务4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人才科(重庆市巴南区行政中心1号楼1806室)。报名电话:66231637。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于2018年1月26日下午14:00-18:00到报名点领取。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与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组织,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并记录在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总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的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