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招聘临聘人员补充公告【招80人】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以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或社区政审为主,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由人才派遣机构负责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才派遣机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工资及福利待遇
临聘文员和临聘综治岗位属于临聘岗位,劳动合同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管理,工资待遇比照我区雇员标准执行,每年不少于5万元,另加社会保险及绩效奖等相关福利待遇。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发布《补充简章》:2018年1月4日18:00
现场报名:2018年1月5日10:30-2018年1月7日18: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8日10:30-18:00
(二)笔试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试、总成绩公布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公示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991)3759071、3728902、3768648
监督电话:(0991)3713462
原标题:2017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招聘临聘人员补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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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临聘人员报名表.xls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