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和田市地方事业性编制招聘500人简章
四、聘用及待遇:严格按照《和田市地方事业性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拟聘人员经现场确认无异议,确定聘用的,由和田市人社局调取聘用人员的学籍、退伍等档案材料,并建立个人档案。 初次聘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由和田市人社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1、工资标准。每月人均实际发放3500元-4000元标准执行(除快反中队岗位人员按人均4000元标准执行外,其他岗位人员均按照人均3500元标准执行)。
2、调资。和田市地方事业性编制人员享受正常调资待遇,在试用合格且工作满一年后,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试用期满后,连续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不予参加年度考核),每年人均月增资80-100元。
3、其他待遇。
(1)绩效奖励金。和田市地方事业性编制人员年终根据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励金,年人均为1200元。
(2)优先招录。对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行政、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且合格后录用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
(3)享受规定假期。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经用人单位批准,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并按照政策规定报销探亲路费、带薪休假等。
(4)食宿。自治区外聘用人员解决食宿,伙食标准与机关民警同等。夫妻共同来和田市的,可提供住房一套。
五、联系人及电话
和田市人社局联系人:王艳 18690361826
时晓阁 13999655920
和田市公安局联系人:吕红权 18099750616
郑明竹 18690362626
报名QQ群号:691209106
原标题:和田市地方事业性编制人员招聘简章
点击下载>>>
和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和田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