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忠县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环保事业单位人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忠县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环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面向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其毕业时间须在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纪律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此次招聘人员须在县内服务5年后方可向县外事业单位交流转聘。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上午9点至16点,报名地点在金考源会议中心(渝北区红锦大道61号),联系人:卢老师 13996599910;赵老师,13452315819。
2.报名手续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2018应届毕业生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者填写《忠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7点至8点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1.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采取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岗位相关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综合能力,分值为100分。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1月11日下午18:00左右在考点张榜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面试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考试考核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在考点当场公布,并于整个考核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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