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省地质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招40人】
4.考试规定
(1)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确定岗位名次高低(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由我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应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将应聘该岗位的人员调剂至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岗位进行考试。调剂优先考虑为相同或相近专业岗位,其次考虑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考虑专业岗位和单位性质后仍不能满足开考条件的,统一将其纳入该专业对口的二级专业目录分类中进行考试。二级专业目录参考《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如入围面试人数不到1:2的,以实际合格人数为准。
考试成绩在海南省地质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排序,按1:1比例从至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在综合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的情况下,面试成绩者优先考虑。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考核不通过的,该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根据考试结果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结果将在海南省地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若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海南省地质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招聘人员待遇和管理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工作方案实施,严格遵守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6862984
招聘办公室电话:66823120、66827502
原标题:海南省地质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海南省地质局
2017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