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录劳务派遣制文员公告【招10人】
四、薪酬待遇
1、劳务派遣制文员工资实行基础工资、考核工资和岗位津贴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础工资1840元?月,考核工资400元?月,另有相应的岗位津贴,同时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津贴及住房公积金等不定期随物价上浮而增长。
2、劳务派遣制文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经录用后,与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合同期内通过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考试,通过招录考试的人员可与南通中院签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未通过招录考试的,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
2、资格审查:于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招录条件、可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通中院网站(http://www.ntfy.gov.cn)上进行公示(后续环节的公示都在该网站上进行,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
五、考试
1、考试分为技能审查(听打)、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技能审查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二段录音,每段时长均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以分数高的计分。通过技能审查的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3、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方式,按比例计入总分。笔试环节后,由南通中院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60%、40%。
六、体检和考察
1、上述考试环节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中院进行政审。
七、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南通中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八、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材料: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及相关学历、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10日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本人携带报名材料至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不可代报名。
(3)报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09号南通市人才市场4号楼底楼),联系方式:俞老师 电话:0513-83548802
2、报名咨询电话:南通中院组织人事处 王蔚静 0513-68511516
原标题: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制文员公告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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