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德城区招聘创城办人员公告【招1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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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德城区招聘创城办人员公告【招15人】

为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德城区委、区政府于2017年5月成立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创城具体工作。为顺利推进全区创城工作,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德州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德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德城组发〔2017〕4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公开招聘15名德城区创城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6年12月15日至1997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学历报考),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decheng.gov.cn(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需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政审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17:00

招聘单位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2月18日9:00—12月21日上午12: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人员于2017年12月22日9:00—12月23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德城区公开招聘创城办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城区创城办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12月21日12:00前,到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南路53号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或通过发送电子信箱(sgk1798@163.com)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需携带(发送电子邮箱)《德城区公开招聘创城办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城区创城办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将在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德城区公开招聘创城办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德城区创城办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二证缺一不可。

2、笔试内容:笔试为综合类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及时在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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