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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安顺市赴北京、成都等省外知名高校人才引聘关岭县岗位后续引聘公告

根据《2017年安顺市组团参加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开展人才引聘活动公告》、《关于2017年安顺市组团参加赴成都、西安等省外知名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补充公告》要求,结合安顺市组团参加现场报名情况,现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2017年安顺市组团参加赴北京、成都等省外知名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后续引聘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为做好我县岗位后续引聘的考试(考核)、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相关后续聘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聘对象

(一)“985、21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学历学位);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0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10月2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不符合引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引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引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引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报名资格初审。对照《2017年安顺市组团参加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开展人才引聘活动公告》、《2017年安顺市组团参加赴成都、西安等省外知名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公告》和《2017年安顺市赴省外知名高校引聘人才及项目需求一览表》的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详见附件。

三、考试(考核)方式

(一)本次引聘工作考试(考核)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12月10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7年12月9日(上午9:00-下午17:00)

领取地点: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准考证。

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并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提示要求做好面试准备工作,如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关岭自治县引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面试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关岭自治县引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有关事宜

面试人员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考点。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8∶30仍未进入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上午9:00按抽签顺序开始面试。

参加面试考生请务必在面试前,注意查看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好食宿,提前做好参加面试的相关准备工作并请自带饮用水。

(二)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才能按需求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学历层次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学历层次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1.根据需求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网址:http://www.guanling.gov.cn),不再另行通知;如考生未按时向关岭自治县引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2017届及以前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2018届毕业生:提供现在读学历学位及专业的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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