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广东韶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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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广东韶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2018年1月6日—7日进行。现将韶关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韶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韶关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韶关。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韶关市内普通高等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凭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等科目。

(5)中等职业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7年12月12日至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为报考考区, 在校生报名时应选择就读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全省日语、俄语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其他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考生)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为报考考区。

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将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2.现场审核

韶关市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8、19、20、21日,共四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30)。现场审核地点:韶关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韶关市芙蓉新城芙蓉园4栋301室(17、23、35、38路公交车在芙蓉园或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联系电话:0751-6919623。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市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韶关市的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在我市现场审核点审核;韶关市高校在校生在我市现场审核点审核。

现场审核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以韶关户籍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人事(劳动)关系在韶关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和韶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在韶关市高校就读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3.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22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为每考生280元/人·次。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7日。

5.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1月6日至7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面试地点为:韶关学院,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7、14路公交车在韶关学院南门站下,从韶关学院正大门进入,按指示标牌进入考试场地)。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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