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省直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可直接与报考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2。
附件1: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省直行政机关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省直行政机关资格复审安排表.xls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