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宿迁豫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招2人】
宿迁豫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为宿豫区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公司公开招聘规划建设部工作人员、市场营销部工作人员各1名,招聘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服从分配,愿意为公司事业和发展服务;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未受过拘役或刑事处罚,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八)三年内未被认定为“较重失信行为”,五年内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区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465607);
(九)鼓励符合条件的区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将优先录用;经公开招聘的国有企业职工,纳入全区干部人才队伍规划,统一管理。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自主填报《宿迁豫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 12月1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宿迁豫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洪泽湖东路金莎大厦16楼1612室)
4.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除《报名表》外,应聘者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能够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二)笔试。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参加笔试。每人交报名费100元。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国资办组织实施。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则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表达能力、对应聘岗位的适应性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应聘市场营销岗位人员面试将考察讲解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国资办、豫见旅游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每人交面试费100元。
(四)考察与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后最终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费考生自理。
(五)人员聘用。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豫见旅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如无合适人员,岗位可空缺。
四、合同订立及薪酬待遇
(一)合同订立。拟聘用人员与宿迁豫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到期后,结合期间现实表现,对新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聘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二)薪酬待遇。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考核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部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核定执行;考核奖金根据宿迁豫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咨询电话 宿迁豫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0527—80877290
六、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宿豫区委组织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宿豫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宿迁豫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七、本简章由宿迁豫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宿迁豫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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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