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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南京市江宁区新进教师招聘公告【招678人】

根据江宁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2018年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特殊教育、高等职业技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新教师678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8年江宁区新进教师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http://www.nje.cn)、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rsj.jiangning.gov.cn:8080)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具体招聘单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2018年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二)》(见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高中、初中(1)、小学(1)、幼儿园(1)、特殊教育(1)、高等职业技术(语文学科与体育学科)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

(2)2018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年龄30岁以下,应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年龄35岁以下,应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2018届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5-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毕业生)。

(5)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年龄30岁以下,应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年龄35岁以下,应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初中(2)或小学(2)或幼儿园(2)或特殊教育(2)岗位(见附件1):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可为非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可为非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3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初中(2)须为本科及以上毕业],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获得过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有5年及以上省内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报考高等职业技术的电气专业、汽车专业、工业机器人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1、2、3条件的考生,均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18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等职业技术的需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体可参考《江苏省中等职业主要专业“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须具有中等职业或高等教师资格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考的有关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的专业要求,按照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要求表(见附件3)进行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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