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四平市引进医学专业人才公告【招500人】
六、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四平人才工作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应签订6年服务期协议,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给予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人才公寓。6年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家在四平市区、梨树城区及家在其它地区但在四平市区、梨树城区有住房的除外)。
3.生活补贴。6年服务期内,对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及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硕士12万元(2万/年)、博士15万元(2.5万/年)的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逐年发放。
4.住房补贴。6年服务期内,对引进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及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本人身份在四平市区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5.职级职称。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优先招录,超岗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四平人才工作网(http://www.sprc.gov.cn/)为本次引才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0434-3648556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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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吉林省四平市市直公立医院引进医学专业人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四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本文章转自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原标题为:2017年吉林省四平市引进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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