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广东顺德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通知
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通过人员的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请有关人员携带身份证(代领的需携带代领者和被领者双方身份证)到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C座2楼203室(即原教师进修,顺德汽车客运站对面105国道杏坛路口大门牌坊边)
领证对象: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领证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的工作日(即周六、周日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联系电话: 0757-22616493 陈老师 申老师
原标题:关于发放2017年顺德区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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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通过人员名单.xls
顺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