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春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招聘公告【招132人】
五、体检、聘用
签约的考生需在2018年7月30日前,到相应的招聘单位报到,并参加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与签约学生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体检不合格的,取消签约人员聘用资格。
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果考生在2018年8月1日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或因违纪受到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招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所示的招聘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431885215778987450789874575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考培处)
0431-84692016(长春市卫计委干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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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长春市卫计委系统面向高校2018届毕业生招聘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长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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