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7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人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201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表,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0月30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30日);

  7.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和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17年云南省国家税务局(www.yngs.gov.cn)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网络报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者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人才网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云南人才网进行报名。

  网站地址:www.ynhr.com。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09:00至11月9日18:00;

  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11月8日10:00至11月10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11月11日09:00至18:00。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2日上午。

  本次招聘考试将在2017年11月10日18: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本次报名资格初审将采取人工审核的方式,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将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考生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的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将要求考生提交各种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请考生务必准确无误地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计划裁减公告于11月11日前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11月11日09:00至18:00,登陆云南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试题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2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在2017年11月15日上午12: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局人事处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有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进行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个人档案核查情况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考察阶段出现不予聘用情况的,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上报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核准、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全程进行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123675

  (二)监督电话:0871-63128046、63122427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