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泸州市纳溪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消防员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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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泸州市纳溪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消防员公告

 

  为增强纳溪区消防队灭火、抢险救援力量。按照泸州市纳溪区消防规划,新建纳溪区护国消防站,现已建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市招聘合同制消防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合同制消防工作人员12名,其中队长1名,战斗员8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文职人员1名

  二、招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责任心、事业心强,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自愿从

  事消防工作。

  2、队长、战斗员、驾驶员要求高中(含职高、中专、中师、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文职人员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文职人员男女不限,其余职位均为男性,具有泸州市范围户籍;队长年龄30—40周岁(1973年6月30日—198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有3年以上部队或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经验;消防战斗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及以后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文职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5、消防部队退伍人员或从事消防工作一年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 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三代内直系血亲中有较严重的政治问题或参加过“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

  4.被组织上正在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缴费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公安消防大队内勤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分局六楼);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泸州市纳溪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工作员报名表》(请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驾驶员岗位)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五张;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

  四、考试

  (一)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

  (二)组织体能、技能测试

  1、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技能测试。体能、技能测试由泸州市纳溪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纳溪区考试中心协助,纳溪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2、体能、技能测试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在指定地点进行测试。

  3、体能技能测试时间、地点:2014年7月7日上午9时在纳溪区紫阳大道消防中队进行;

  消防车驾驶员技能测试时间、地点:2014年7月8日上午9时在泸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进行(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

  文职人员专业测试时间、地点:2014年7月9日上午9时在纳溪区紫阳大道消防中队三楼会议室进行。

  4、体能、技能测试内容

  队长测试内容:100米跑、两百米负重跑,单双杠(1练习);

  消防战斗员技能测试内容:3000米跑、100米跑、两百米负重跑,单双杠(1-2练习);

  驾驶员技能测试内容:3000米跑、100米跑、两百米负重跑,单双杠、大货车桩考、大货车路考;

  文职人员技能测试内容:新闻写作。

  5、体能、技能测试成绩于2014年7月11日在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体能、技能成绩根据《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体能、技能训练标准》判定。

  体能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于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在纳溪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消防法规及消防业务理论(消防队员业务理论教材)。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体能、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全额确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综合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

  总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2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2、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文件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政治思想、个人诚信、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岗位要求,调查考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发现虽符合报考条件但德才表现较差、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从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六、聘用程序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临聘人员身份,安排到纳溪区护国消防站工作,并由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三年一签,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不合格者不续签劳动合同。

  七、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考核合格的人员岗前培训及试用期三个月,工资800元/月。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参照纳溪区在岗职工上年平均年收入标准,确定其收入待遇为消防队长2400元/月左右(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消防战斗员及文职人员2100元/月左右(基础工资+绩效工资),驾驶员2300元/月左右(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其他待遇参照纳溪区在岗职工标准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一体化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每月收入中代扣代缴。

  八、纪律要求

  1、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严密组织、严肃纪律。在考试聘用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2、受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安排,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3、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泸州市纳溪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118612 15298270623

  监督电话:4216786

  附件:泸州市纳溪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工作员报名表

  泸州市纳溪区公安消防大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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