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江苏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招聘公告【招1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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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江苏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招聘公告【招10人】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优化单位人员结构,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职能、地址

1、单位基本职能: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成立于1991年12月,现为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属企业。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于2016年6月整合原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原南京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相关职能组建而成。主要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务性工作,不动产权籍调查及国土测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查询、利用,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2、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71号。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后出生);

5、符合《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专业、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智联招聘、前程无忧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等网站上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以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含1、电子简历,2、报名表,后附报名表,附件中下载)。投递材料以“报考岗位+本人专业+姓名”格式命名。

电子简历投递地址:njsbdcdjzx@163.com。

投递简历时间:2017年10月30-2017年11月15日。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16日。

3、信息通知:2017年11月17日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由招聘单位委托南京市委组织部考试中心出题,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进行。

笔试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1826会议室。

笔试成绩查询:2017年11月30日上午9:00起可电话查询。

2、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后,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2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招聘单位主管局网站上公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定于12月4日-12月5日9:00-18:00。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由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转化能力和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凭面试通知书通过抽签领取考号。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招聘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相关招聘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劳务派遣录用相关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按录用单位相关规定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为了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稳定运行,缓解人手不足的状况,本次招聘人员实际用工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待登记中心整合工作全部完成后,本次招聘人员派遣单位将改至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025-89690707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025-89691708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下半年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17年下半年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南京市土信地籍成果利用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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