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内蒙古)
各盟市财政局会计科、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大兴安岭林管局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举行。为了确保会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二、报名网址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三、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时间:2017年11月1号—11月29号。
自治区直属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21日—11月30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21日—12月5日。
各盟市考区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在上述网上时间段内自行确定。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时间
2018年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