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秋季黑龙江哈尔滨市阿城区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通知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函〔2017〕514号)要求,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实施, 现就我区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对象和学历条件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具有阿城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阿城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人员。
(二)学历条件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学历条件。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1.申请对象:凡符合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申请方式:通过网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按照统一规定的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认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3.申请时间(网上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10月30日—11月6日(每天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4.申请具体要求:教师资格国考合格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进行网报,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行网报。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按要求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审核。
(二)体检
1.体检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月29日
2.体检指定医院:阿城区人民医院五楼体检科,联系人:孟主任
体检提示:早上9:00之前到指定地点,需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禁止喝酒;携带体检费用、身份证、相应类别(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和教师资格体检表两类)体检表体检(体检表见附表),体检表请尽量采用打印照片方式,避免粘贴,如粘贴需盖体检医院骑缝章等。
(三)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11月6日——11月9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2、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局五楼人事科510
咨询电话:53745962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全部自行下载打印(复印),没有标注一式二份的均为一份材料,具体如下:
1.认定申请表。申请人采用PDF格式彩色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两面打印(第1页和第2页为同一张纸,第3页和第4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本人自带黑色碳素笔,在审核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第2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以前(含2016年)已经毕业的普通高等师范教育类和中等师范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等科目成绩;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同时印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以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6.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体检合格表。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本人小2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粘贴在一张A4纸上,并在照片下方标注姓名、报名号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要将上述材料放入档案袋(325*240毫米)中,档案袋封面(见附件)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信息,并规范粘贴在档案袋上;请确认人员签字或盖章。
(四)颁发证书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相关政策要求
1、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认定工作的各个环节,因个人原因影响认定的,后果自负。
2、申请人须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担由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个人疏漏引起的一切后果。
3、申请的任教学科要与本人毕业证的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4、申请人网报后牢记自己的报名号,现场确认时需出示报名号。本人递交的申请表、体检表和档案袋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报名号,并按要求粘贴照片。
5、相关附件(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4.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自行下载。
联系人:王老师 53745962
原标题:哈尔滨市阿城区关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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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暂未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