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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徐州市鼓楼高新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招10人】

鼓楼高新区(筹)位于徐州市主城区内,围绕打造“国家老工业基地转型创新试验区”重要支撑板块的目标,以产城融合、智慧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构筑国际化、特色化、高端化的产业集群为方向,着力培育发展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空间信息等为重点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产业板块;以跨境电子商务、软件与服务外包等为重点的平台经济板块和以工业互联网、智能机器人、智慧物流、科技服务、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等为重点的智慧产业板块,着力引进建设一批龙头型、基地型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园区项目。为加快高新区建设,成立了徐州市鼓楼高新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鼓楼区国投公司、徐州新田公司、徐州新盛公司三家共同出资组建国有公司,注册资金5亿元,主要从事鼓楼高新区建设,经营资本运作;计算机技术与咨询服务、网络科技、通讯工程、能源与环保、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房地产开发、销售;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和环境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等。

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夯实公司管理基础、完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加快高新区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高管、中层干部和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10人: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工程管理主管1名、财务副主管1名、投融资主管1名,工程管理职员1名、财务职员2名、投融资职员1名、城市规划职员1名(岗位要求及职责详见附表)。

以上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招聘条件者均可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可参加公开招聘,一经聘用,不再保留原身份、级别及编制。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禁止性情形,主要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能报考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考者请将个人简历、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照片)、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图片格式)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或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配送至我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原单位任职文件或工作证明)、资质证书等。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注明报考岗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11月10日。

配送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117房间

邮政编码:221007

简历投递邮箱:xsjf0516@163.com

联系人:

鼓楼区高新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吴先生 0516-67023255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吴女士 0516-87636323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总经理、副总经理、主管及职员岗位采用面试方式。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主管及职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改报其他岗位。

面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及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组织考察。总经理、副总经理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人选,主管及职员根据每个岗位1∶3的比例产生最后的差额考察人选。考察合格后,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企业职工入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四、薪酬待遇

(一)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薪酬

根据《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徐委发〔2016〕69号)文件精神,确定总经理、副总经理薪酬待遇。总经理薪酬年薪制分为基本年薪(40%)、绩效年薪(45%)和任期激励收入(15%)三部分。副总经理年薪分为基本年薪(50%)和绩效年薪(50%)两个部分。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依“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按年度一次性兑现,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结束后或离任审计后一次性兑现。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享受基本年薪,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补齐年薪。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其他岗位薪酬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按照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的70%发放,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补发工资待遇的30%部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

(一)被聘用人员统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原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再保留其原身份、级别及编制。

(二)被聘用人员如符合省、市、区出台的人才相关政策规定,可同时享受相关的政策待遇。

原标题:徐州市鼓楼高新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1.徐州市鼓楼高新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2.徐州市鼓楼高新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xlsx

徐州市鼓楼高新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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