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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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人】

4.面试(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专业科目测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面试。教育系统所属教师招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采取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和面试的分值各100分,二者成绩均达到60分者方为合格;其他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60分者方为合格。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总成绩及拟招聘人选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1)报考教育系统所属教师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模拟上课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1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当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或执业资格)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拟招聘人选(以下招聘环节因递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此办法确定人选)。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资格,其缺额按报考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对初步确定招聘人选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以后的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cqqjrs.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其他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

招考政策咨询: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023—87268706); 报名考试技术咨询:綦江区培训考试中心(023-48628293、48625835)。

本简章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市綦江区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1、2017年下半年綦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x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3、工作经历证明.docx

4、2017年下半年綦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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