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第二次)公告【招1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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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第二次)公告【招16人】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见附表各岗位专业考试类别)两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专业知识》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

(3)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

上午:8∶30-11∶30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先锋网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知识》(占60%)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凤阳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先锋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新进人员由聘用主管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222668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凤阳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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