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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8人】

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选拔适岗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共36 家,计划招聘38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4日至1999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海陵区村(社区)任职的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加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海陵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等内容均在上述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4日~2017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泰州市海陵南路628号,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考生填写《泰州市海陵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可自行下载打印,详见附件2),提交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报名费),同时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3)省选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4)报考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出具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或用工合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海陵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自行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海陵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现场及“中国•海陵网”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未同意或区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和现场公布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报市公开招聘综合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中国•海陵网”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区组织人社部门通知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00~17:30),地点: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泰州市海陵南路628号,北三楼西公务员管理科)。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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