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潮州市饶平县社区矫正人员报告须知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7广东潮州市饶平县社区矫正人员报告须知

根据有关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法院判决或裁定(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带齐材料到我县社区矫正机构报告。社区矫正人员报告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起诉书;

2、 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3、 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

4、 社区矫正告知书;

5、 矫正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寸照片一张;

6、 矫正人员及其家属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7、 担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 每名社区矫正人员购买监控手机

原标题:饶平县社区矫正人员报告须知

饶平县司法局

2017年8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