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西防城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19名】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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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西防城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19名】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设定为高级职称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岗位设定为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及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统一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其他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每个科目分值各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予以开考。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考试费。

  3.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1)中小学教师岗位:

  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其他岗位:

  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

  (1)县(市、区)招聘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市直招聘单位岗位面试:

  ①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②市直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③其他岗位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组织实施,并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

  2.面试人员确定

  (1)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同时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5.面试时间

  2014年8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6.面试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7.面试成绩

  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由面试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3.采取直接考核的岗位人选:按实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组织考核、体检。

  (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应当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核、体检工作原则上要在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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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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