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四川师范大学招聘公办中职专业课教师公告【招11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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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四川师范大学招聘公办中职专业课教师公告【招114人】

为适应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我市公办中小2018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根据《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我们计划于2017年10月赴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现场设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等职业专业课教师114名。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我市公办中等职业属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赴四川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公办中职专业课教师114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四川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8年公办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2017年毕业生,及2016年毕业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学位,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具体条件

(1)社会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月份。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2)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所学的本科或研究生(硕士、博士)学段对应的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具体可参考《东莞市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职员专业目录》(见附件),或所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技师专业(类别)与岗位专业相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两个专业以上的,或初级以上职称、技师资格具有两个专业以上的,均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但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考生持有多个层次学历的,高层次学历的专业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低层次学历的专业不能报考要求高层次学历的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报考系统中勾选相近专业栏,然后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进行报考,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3)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但所有被录用聘任的考生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毕业生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社会人员延迟一年试用期,对两年内未能取得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4)各岗位学历、职称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要求具体见附件《广东省东莞市赴四川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8年公办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表》。

(5)省外取得的职称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否则视同无效,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办事大厅—职称申办。

三、招聘程序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专场招聘对象为中职专业课教师,招聘程序:网上报考——现场报考和资格复审——面试——统一考核——体检(当地指定三甲医院)——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一) 发布招聘公告。

9月7日—20日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http://rlzyj.dg.gov.cn/)、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和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jc.sicnu.edu.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考:2017年9月21日—9月25日;现场报考或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2017年10月19日,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2、报名方式(考生可选择下述两种方式的任何一种方式):

按招聘岗位要求对应报考,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考:考生登录东莞市中小学教职员招聘网站(http://jszp.dgjy.net/dg/studentApplyInfo/index,下称:招聘网)进行报考,报考人员9月30日—10月8日(逾期系统将关闭)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是否进入面试环节并做好面试行程安排(9月30日前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面试考生),网上报考未能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可以继续进行现场报考。

(2)现场报考:考生到现场报考点提交材料进行报考,现场报考的人员不再在招聘系统录入资料。10月20日(现场报考次日)11点前,招聘单位通知现场报考并入围人员面试有关安排。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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