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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滁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补录160个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精神,现将2017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6届、2017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毕业生。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包括社区党务、人力资源社会、计生、民政、司法、工会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2017年我市共计划补录基层特定岗位160个。其中:市本级17个,岗位代码08001;琅琊区4个,岗位代码08002;南谯区8个,岗位代码08003;来安县6个,岗位代码08004;全椒县9个,岗位代码08005;定远县38个,岗位代码08006;凤阳县20个,岗位代码08007;明光市33个,岗位代码08008;天长市25个,岗位代码08009。

三、补录程序

2017年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9月9日至9月13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到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报名、缴费。同时市、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二)10月21日上午,全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在滁州市设立考区。

(三)11月30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具体报名地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2017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填写《2017年滁州市基层特定岗位补录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4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

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务必于2017年10月18日至20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考试费45元/科,合计90元/人。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报名考生在报名时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的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到低分进行排序。

六、体检和公示

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笔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42118(滁州市人社局就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0-3022253(滁州市人社局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27850(滁州市人社局监察室)

原标题:2017年滁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点击下载>>>

2017滁州市本级及县补录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docx

2017滁州市基层特定岗位补录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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