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江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招聘公告【招1人】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招聘单位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和技能操作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1、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合格者进入技能操作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
2、技能操作
技能操作采用现场实验的方式,主要测试试验操作水平,成绩次日通知考生。
3、成绩计算
综合考评按照面试占60%,技能操作占40%计算总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发布。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人事科:025-8963610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025-84639095
原标题: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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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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