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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桐庐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3人】

为满足事业单位正常补员需要,根据《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3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桐庐县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计划及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部分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2017年9月4日前通过自考、成教、函授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

6.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4日至1999年9月4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按其规定,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7.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桐庐县农村(社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参加桐庐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8.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面向历年转业士官招聘的岗位,仍按《桐庐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实施细则》规定方式开展招聘,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考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9.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非2017年毕业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必须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17年 9月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7年9月4日。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均采用网络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9月4日9时—2017年9月6日17时。

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7年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 9 月7日9时—2017年 9 月8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9月11日9时—2017年9月12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 9 月12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17年 9 月12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 9 月13日9时—2017年9 月15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40元,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通过初审、缴费确认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9月 21日9时—2017年 9月 23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部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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