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韶关市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点击下载>>>2017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17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分析
| 职位类型 | 职位数 | 招聘人数 | 招聘公告 |
|---|---|---|---|
| 教育类 | 20 | 25 | 公告详情 |
| 卫生类 | 23 | 24 | 公告详情 |
2017年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应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非2017年7月之前的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 新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9.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点击菜单栏“免费视频”免费获取公职类课程
扫描二维码,领取更多资源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