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陇南市龙江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五)加分条件
1、初级职称(含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造价师),加8分;
2、中级职称(含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造价师),加15分;
3、高级职称(含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造价师),加20分;
4、注册造价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师等专业技术资格,加25分。
有多个资格证书的,以等级资格证书进行加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陇南公众信息网进行7天的公示。如无异议,按应聘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结果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管理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根据应聘公司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应聘公司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单位解释为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陇南市龙江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0939-8598609;孙宏雷 18193903558。
原标题:陇南市龙江城乡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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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龙江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