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新会区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助理公告【招4人】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助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动监察协管员3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助理1人。
二、招聘对象
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法学专业。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综合管理工作。
(二)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犯罪前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不得报名应聘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1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 。
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新会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
(二)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同版、红底大一寸),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2、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录用办法
考生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实行试用期。
七、薪酬待遇
按区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局 0750-6635878
原标题: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助理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助理岗位表》
2、《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助理资格审查表》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5江苏徐州市云龙区基层社区工作者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5年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永丰镇招聘专业化管理大学生村文书公告
- 2025四川南充市总工会遴选参照管理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查询公告
- 邻水县关于2025年社会化选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考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名单的公示
- 2025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5咸阳市总工会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公示公告
- 2025广东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 2025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通知
- 2025陕西宝鸡市渭滨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5湖南衡阳市珠晖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