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一、审查时间
2014年5月15日(周四),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审查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1608室,联系电话:67880122。
考生可乘地铁亦庄线到荣京东街站下车,或乘665路、846路公共汽车到博大大厦下车。北京市公共交通线路更新较快,请考生在北京公交网(www.bjbus.com)查询乘车线路,提供的乘车路线仅供参考。
三、审查材料
接到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报考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 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 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 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以上材料均需另带A4纸型复印件1份。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2、请考生根据本公告说明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及时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可主动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事教育处联系。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职位的面试资格。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事教育处
2014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