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招聘公告【招4人】
三、管理和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发《面试通知单》、面试等方式进行。
(一)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需要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科目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8:30至8月18日15:30。
2.现场报名地点:吉林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63-9号6楼)。
3.现场报名材料提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2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小2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吉林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附件2:)。
(三) 资格审核
吉林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电话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缴费及领取《面试通知单》
缴费及领取《面试通知单》同步进行,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概不退费,所收费用用于面试支出。收费标准:面试80元/人。
考生缴费后领取《面试通知单》,凭《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招聘考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法进行。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岗位在《面试通知单》中注明。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及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成绩公示:具体时间以实际发布信息为准,面试成绩在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