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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团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6人】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就业公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全县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团机编办〔2017〕2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团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一,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8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指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关于专业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告。2017年8月10日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tfzf.gov.cn/)(下同)发布《2017年团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聘信息在团风县电视台发布游走字幕,也可通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辅助查询,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接受委托报名。委托报名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有效联系方式,同时提交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委托证明、微信、短信、现场电话等方式均可)。

报名地址: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县就业和社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县就业局院内,下同)。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五天)。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照片背面本人签名);

(4)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最迟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6)属于2017年7月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参加报名的,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湖北省各市州县、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出具的《“三支一扶”服务证明》,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申请笔试加分登记。截止报名日止未办理加分登记手续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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