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定阜平县招聘高中阶段教师公告
为解决阜平县高中阶段师资短缺问题,高中阶段职普融通班(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师资队伍素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竟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23名(其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各4名;生物、英语各3名;机械制造1名)。
三、招聘条件
(一)专业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应届毕业生:应聘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初始学历具有本科一本及以上学历。
(三)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三年及以上在省级示范性高中担任应聘学科连续任教经历,初始学历必须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专业和应聘学科一致,具有教师资格,年龄40周岁(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及以下。特别人才,经阜平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可适当放宽。(教育系统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可报名参加,经录用后须放弃现有岗位身份及编制,享受和社会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七)具有较高的学识和理论水平,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八)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调查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5)违法上访者、习练法轮功至今未转化者;
(6)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五、招聘方法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方案,并负责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审批聘用等事宜。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至8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18室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出具毕业证的,出具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和电子版(小二寸)。在编在册人员及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往届毕业生具备三年及以上在省级示范性高中担任应聘学科连续任教经验,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证明。填写《阜平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由纪委监察局、人社局、编办、卫计局、教育局、公安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提供被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纪委监察局负责党政纪处分审查;编办负责是否在职人员审查;教育局负责学历资格和报名专业是否适合审查;公安局负责年龄、户籍和刑事处分审查;卫计局负责体检及计生政策审查。
6、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