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事业单位:2014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开招聘876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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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事业单位:2014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开招聘876人公告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吉林省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5月16日15: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5月18日10: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14年5月12日8:30至5月18日12: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吉林省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或《卫生专业知识》的95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通用知识》笔试考务费35元/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或《卫生专业知识》笔试考务费35元/人。

  笔试科目为《通知知识》的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通用知识》笔试考务费35元/人。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缴纳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预报名测试岗位”除外)。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5月25日8:30至5月31日11:00。

  考生可登陆吉林省网站,在“便捷通道”区域点击“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招聘及其它考试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事业单位。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2014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2014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单科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为两科的,《通用知识》以50%计入笔试成绩,《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或《卫生专业知识》以50%计入笔试成绩;笔试科目仅考《通用知识》的,以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具体安排是:

  上午:

  08:00—09:30《通用知识》

  10:30—12:00《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或《卫生专业知识》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4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卫生专业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为病理学、生理学、解剖学;《教育理论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复习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的,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笔试科目为两科的按《卫生专业知识》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成绩排序确定,笔试科目为一科的一并进入面试)。

  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与笔试岗位一同加试笔试,医疗、医技、护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其它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5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笔试科目为两科的按《卫生专业知识》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成绩排序确定,笔试科目为一科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1:30(含1:30)的,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条件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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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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