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太原科技大学招聘公告【招4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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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太原科技大学招聘公告【招45人】

根据工作需要,太原科技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7年我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个, 其中博士20个,硕士25个(含3个“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8月2日为截止日期。

五、公开招聘程序:

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并在网站及专门的招聘网站发布公告。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到太原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按照《太原科技大学人才招聘启示》要求报名。由人力资源处根据应聘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转交相关学院(中心等);学院(中心等)对应聘者思想品德、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团队精神、协作意识等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评价意见;人力资源处组织专家对通过评议考察的应聘者进行综合考察评议,将评议结果及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相关的拟聘人员,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人力资源处对拟聘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并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经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核准备案。并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方式、招聘纪律等。

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8月6日在网站首页通知报名事宜)。

(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复审时间及地点在网站首页公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单位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单位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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