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青岛监狱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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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青岛监狱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身体初检

  此次招考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身体初检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2:00。

  (一)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入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二)单位初审。报名期间(含节假日)用人部门在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先不进行网上缴费,需下载打印《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均需打印两份),以备参加现场身体初检和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现场身体初检、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本人持《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下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一底版)到青岛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市北区同兴路18号)进行身体初检,身体初检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办理。身体初检项目包括体型体貌、肢体功能、纵跳摸高、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身体初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要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按照网上缴费流程交纳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后,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身体初检不合格的人员,可在初检现场填写申请表格改报其他职位。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本人可于6月6日9:00—11:30到青岛市(贵州路69号)改报我市其他职位或退费,逾期不予改报。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网上缴费,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6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办理退费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青岛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2)。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向用人部门提交《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

  的其他证书等。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其中在职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青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地点、时间另行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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