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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泰安公告 招339人

  报考初任法官职位的人员,除具备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23

  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3年5月29日至1991年5月29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

  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全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在我省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人选确定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选调生职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报名网址:http://taks.tars.gov.cn(泰安市网站)。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泰安市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登录泰安市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缴费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招录机关进行初审,并核对名单。根据招录机关审核要求,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于报名期内到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 局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具体地址见招考职位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到期时间(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二代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各类机关的其他职位。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30日上午9:00至6月3日上午11:00到泰安市市政大楼C701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4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二代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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