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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宜宾市屏山县财政局招聘临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工作人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或者国民教育本科以上金融、法律、工商管理、财务、建筑工程、汉语言等方面专业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

4.有实际工作经历的从优录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7月26日起至2017年8月26日18:00时止(节假日不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或工作简历(填写附件1),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同底二寸照片2张。报名地点:屏山县财政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831-5705218、13909096779,联系人:郑经纬。

(二)资格审核。报名时对应聘者的有关证件、材料和资料进行审核,合格者进行其它招聘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合格对象需参加健康体检(执行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六)公示。体检合格后,进入公示期,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1年,1年后根据业绩、表现确定签订期限。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待遇2000元/月包干。正式聘用后与县上统招待业大学生薪酬一致,大专3万/年、本科3.6万/年(含五险),差旅按正式员工标准执行,无绩效目标奖励福利。对表现业绩突出的,可给予适当的绩效目标奖励,对取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的待遇另行面议。

原标题:屏山县财政局关于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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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财政局关于招聘临时工作人员个人情况表.doc

屏山县财政局

2017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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