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招85人】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发〔2006〕24号)规定,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普兰店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组织部分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5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5人。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资格;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2017年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计划表);
(六)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五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有不良嗜好、行为不检、受过治安处理的;心理不健康、有心理疾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