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长沙市农业委员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2人简章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依据《劳动合同法》,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由长沙市农业委员会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核定。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市农业委员会中级雇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登录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同时还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同时上传。
(责任编辑:李明)